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商业零售资源项目 (2024年第十一期)招商文件发售公告
2024/12/26 9:34:00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商业零售资源项目(2024年第十一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此次的招商店面位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2航站楼内,招商品类日用百货、特产(含乡村振兴商品),共一个标段,1个店面。
标段编号 | 区域位置 | 店面编码 | 面积(㎡) | 规划品类 | 品牌档次 | 门店形式 |
一 | 一层到达区 | T2-F1-AO-003 | 131 | 日用百货、特产 (含乡村振兴商品) | 省内知名及以上 (除乡村振兴商品外) | 综合店 |
我们诚邀有意向参与、并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企业购买招商文件,积极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本次招商文件发售事宜的具体安排如下:
招商文件发售 | 招商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本。 |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
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机场货运313室 |
欲购买此次招商文件的企业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购买招商文件时务必携带的相关资质材料 |
1.营业执照(2022年12月1日前注册且注册资金100万元 <含> 以上)、相关行业许可证、资格证。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品牌授权(代理)证明、品牌支持文件、专利注册证复印件(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资料;持有品牌独家经营权或区域独家经营权的,应一并提供相应品牌支持文件、法律保护文件或授权文件(如非品牌方直接授权,须提供可追溯至品牌方的多级授权文件)。 |
3.截至2024年11月30日(含)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银行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 备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含)三年内,如与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有签约记录的商户,投报需同时满足如下要求:①签约期间经营行为符合招商人各项管理考评要求②未因经营行为对龙嘉机场声誉带来负面影响③未出现严重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 |
我们竭诚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企业前来参与此次招商活动,相信我们与您诚挚的合作将会促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零售业的繁荣发展,同时亦为您的事业带来良好的商机。
联系人: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李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0431-77786228 0431-77786227
电子信箱:jlsmzs@163.com
北京首都机场商贸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4年12月